
初看劳动合同法,就有很多意想不到的地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等。这些词语、词组成为劳动合同的亮点。
这些新的条款和亮点,毫无置疑,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成本,加大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很多媒体将劳动合同法概括为10大亮点,实际上就是讲对劳动者保护的加强,特别是经济补偿的不同以及社会保险成为合同的必备条款,企业用工成本必将大幅度增加。光是社会保险一项,对于我市绝对多数没有进保的企业来说,用工成本就要提高30%以上(有关单位应该缴纳的比例,养老保险是20%、养老保险是6%、工伤保险一般企业是2%、失业保险是2%、生育保险是0.7%)。加上经济补偿,等于是多发一个月的工资,考虑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时的工资水平,实际上是高于1个月。那么这些都是原来很多县域经济条件下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用工单位没有面临过的。还有连带责任的设置,如果企业将劳务或业务外包给没有没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或个人,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将可能被追究,承担连带责任。这一点,在建筑行业问题比较普遍,甚至可以说十分严重。
如果有关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能会窑付出比较沉重的代价。比如,超过一个月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的情形、违法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都将面临高额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16条,其中有13.5条是针对用工单位的,只有1.5条是对劳动者而言,1条是对劳动部门而言。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我认为企业和用工单位没有任何回旋余地。行政部门不作为行不行?不行!首先劳动合同法74条赋予了劳动部门监督检查的职责。其次,95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违法行使职权,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就算劳动行政部门不作为,不进行追究,劳动者会不会放过你?劳动合同法法律责任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一种补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赔偿责任……,这既是对公权力的限制和高水平约束,同时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权益维护的一种倡导和鼓励。有利益的事情,谁都会想争取、谁都不会放过。
我市一个用工单位,很多农民工都是企业附近的,在企业连续工作10多年,一直关系很融洽,劳动合同法出台后,企业一看傻了眼,不解除劳动关系,马上面临的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决定解除一部分工作时间比较长的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首先想到的是不愿意失去还算体面的工作,发现无法挽回局面既而提出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要价也不高,3000多块钱意思一下。老板也不熟悉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态度很坚决,不能给补偿!劳动者没有办法,找到劳动部门,一打听,一算帐,还真想不到有一大笔经济补偿和社会保险金。那么,这个案子到目前还骑虎难下。企业与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都是事实劳动关系,终止事实劳动关系也必须给予经济补偿。业主悔当初没有签合同。好在现在还没有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
那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有关单位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或者经常拖欠工资、或者规章制度有霸王条款,劳动者想跳槽,你不放人,他会怎么做?显而易见。所以,搞不好,劳动者能把企业主玩弄于股掌之中,让你付出高昂的代价。
但是,不管怎么理解,劳动合同法的目的不是要搞垮企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都作了明确规定,这对于减少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纷争,保障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各尽其责、各得其利,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虽然《劳动合同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但保护劳动者不是目的,目的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而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是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企业竞争力的基础。
从短期和形式上看,《劳动合同法》限制了企业的行为。但从长期和实质上看,这种限制则是企业发展的必要规制,并将促进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战略转型。因此,任何用工单位都必须有高度的认识,不能自觉不自觉地站到了法律的对立面。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的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很大提高,国际地位也急剧增强。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来料加工、出口贸易的快速扩张,提升了中国经济的总量。但是,几十年过去以后,中国真正的经济实力是什么概念,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从一些现象和个案上看,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的问题非常严重,珠江三角洲的工伤断指事故、煤炭行业的安全事故、外资企业的超时间加班、山西黑砖窑,等等,触目惊心,不一而足。另一方面,中国出口产品的利润95%以上被外商拿走,价格之低等于白给,因此有观点认为:历史上除了当初白种人到非洲猎获黑人不付钱之外,还没有一个殖民地被贸易掠夺到这个程度。带来的是中国企业遭遇的“验厂”、中国产品的贸易摩擦,反倾销调查不断升级。中国用自己的资源、环境和国民健康,为西方国家贡献了惊人的财富增长,对世界经济贡献之大,从世界资源价格的疯狂上涨中反映最为明显,中国进口导致世界矿产品以年均 70%的幅度上涨,海运价格更是以年均170%的幅度上涨。相反,中国出口产品的价格却不断下跌,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史上最不可思议的现象。同样用约30年的经济起飞,日本工资赶上了美国,但是中国工资却只有美国3%。
那么,可以肯定:劳动力低成本过去是优势,今后不再是优势;低劳动力成本的竞争过去是办法,今后不再是办法。企业要发展壮大,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应该是鱼水关系,不是水火关系。凝聚力、科技创新能力才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国家过去依靠投资、出口拉动经济增长,按照共产党十七大的说法,就是要转移到提高劳动者初次分配的比重,也就是提高劳动者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提高老百姓的购买力,从而促进内需,拉动经济增长。所以,加大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改善劳动关系、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大势所趋。那么,识时务者方显本色,才是俊杰。
我们的企业要走向世界,首先应该是一个守法的企业,管理规范的企业,然后是一个对员工和社会负责任的企业。


